二〇〇七年湖北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7年是“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规划组织实施阶段重要的一年。做好2007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全面落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规划,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2007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总揽,以发挥普法依法治理职能为先导,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促进解决当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扎实推进“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不断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
   一、围绕大局,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通过法制培训、专题法制讲座、开展法治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等重要内容,使宪法观念及其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促进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2、注重法律法规,特别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在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要着力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当前出现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现象,有针对性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的教育,引导广大公民崇尚法治,以合法手段和途径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认真做好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国家和我省立法计划,组织协调有关机关或部门制定好年度普法计划,联合开展对《物权法》等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促进其顺利贯彻实施。
   二、突出重点,切实强化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
   1、突出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前提,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为目标,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培训学习,促进领导干部自觉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院校)要有针对性地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
   2、深入推进公务员学法工作。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增强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受追究”的观念,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突出《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今年适当时候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全省《公务员法》知识竞赛,以此促进公务员学法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
   3、大力促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健全完善中小学法制教育制度,督促中小学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加强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促进青少年学生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4、进一步深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工作。切实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司法部等部门《关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司发通[2007]4号)的要求,结合我省企业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进一步总结交流我省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经验,加强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
   5、认真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发放法制宣传书籍(资料)、“送法下乡”、义务法律咨询等活动,引导广大农民包括农民工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各地城乡必须将农民工纳入普法重点对象的范畴,着力对当地农民工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要认真落实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培养新型农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开辟载体,积极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1、全面推进“法律六进”。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有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使“法律六进”活动成为弘扬法治理念、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上半年适时召开全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该项工作。
   2、重点开展好“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建立和完善机关学法制度,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逐步建立机关学法用法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远程教育、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开展机关学法活动;把依法行政水平及其绩效纳入工作考核内容,鼓励和引导各级各类机关在管理和服务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法制文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挥电台、电视台、农村广播网等媒体优势和法律图书角、农民夜校等阵地作用,积极对农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按照全国普法办关于“六个一”的要求,加强社区居民学法制度、社区法制宣传橱窗、法律图书角以及法制宣传队伍的建设;结合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居民身边的典型案例,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群众性法治实践活动,不断满足居民的法律需求,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
   四、普治并举,全面深化依法治理
   1、大力促进地方依法治理。以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州)、依法治县(市、区)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继续推进行业依法治理。以创建依法办事示范单位活动为载体,认真研究总结推广行业、部门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切实提高行业、部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水平。下半年将联合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行政执法评议活动,逐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3、扎实进行基层依法治理。以创建“民主法治村”等活动为载体,引领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建立和规范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今年要认真做好我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总结表彰,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并发掘典型,积极参加全国“民主法治村”评比。
   4、积极开展专项依法治理。结合平安建设、和谐区域建设,针对当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今年将适时召开全省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依法治理示范医院”经验交流现场会, 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在加强对商业领域管理和经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对重点行业、领域商业贿赂的依法治理活动,以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
   五、规范运作,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
   1、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建设。一是建立完善我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党委(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参加法制讲座、在党校(行政学院、干部院校)法制轮训等形式,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以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在“五五”普法期间,各级党委中心学习组每年集中学法不低于2次(6课时)。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对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的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进行统一考试考核,对其结果登记归档,作为年度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三是建立拟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对拟提拔担任领导职位的人员,实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
   2、大力推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是促进该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的有效举措。我省部分地方已实行了这一制度,去年省直也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省委、省政府对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共性目标的考核内容,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行这一制度。
   3、进一步发挥对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指导、检查督促的职能作用。为了充分发挥各部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地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要做到抓大放小,注重在宏观上加大组织指导、检查督促的工作力度,逐步实现在工作方式上的重心转移。制定好各部门专业法普及的年度计划,下达目标任务,组织指导各部门进行有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和考试,联合进行年度考核检查,并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同时,为了发挥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将进一步建立完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六、创新形式,进一步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1、注重运用现代传媒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的联系,主动协调各类媒体开办法制专题节目,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促进普法依法治理信息资源共享,扩大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今年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省级报刊、电视台开辟法制专刊、专栏;同时创办好“湖北法治网”,通过完善网站硬件设施配置,举办网络信息联络员培训班,建立起网络信息联络员工作机制,并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网络技术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优势作用。
   2、广泛开展法制文艺活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积极开展普法与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研讨,繁荣法制文艺创作与创新,鼓励、支持和引导法制文艺演出等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下半年将联合有关部门、单位在全省开展一次法制故事征集比赛活动。
   3、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继续巩固板报、墙报、宣传栏、法律图书角、农民夜校、市民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传统的宣传阵地,积极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院校)建立干部法制教育培训基地,有针对性地开展适合不同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确定一批党校(行政学院、干部院校)挂牌为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基地(中心),带动和促进全省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4、切实组织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按照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着力扩大“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品牌效应,鼓励、引导各地、各部门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力求取得更大的社会效果。
   七、精心组织,全面启动和顺利实施“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规划
   1、切实加强对各地、各部门“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启动工作的指导和督办。要及时掌握全省各地、各部门启动工作的进展情况,注重培养、发掘、推广典型经验,并加强指导和督办,确保在2007年第一季度前全面完成各级各部门“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启动工作。
   2、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配齐配强办事机构的人员力量。 今年下半年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提请省委、省政府再次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加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依照省编委鄂编发[2006]57号文件精神,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认真做好配备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的有关事宜。
   3、全面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费保障。按照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第九次全会精神和鄂财行发[2006]67号文件要求,争取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支持,把普法依法治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在今年适当时候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省财政厅等部门就此进行检查督办,为“五五”普法和“十一五”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4、全面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充实法制宣传队伍, 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升工作效能和队伍整体形象。今年,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省“五五”普法讲师团,各地也要认真做好普法讲师团的有关工作,并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支持和引导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咨询服务,倡导和鼓励社会其他力量和各界人士支持、参与、监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从而整合资源,激发活力,形成社会参与、全员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
   5、扎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其它各项基础性工作。组织指导各地、各部门编发普法教材(资料),组织培训普法骨干,建立工作联系点,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理论探讨,夯实工作基础,引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走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