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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湖北工业大学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湖工大团字【2005】13号

 

各学院学生会:

经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湖北工业大学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将于今年十月召开。现将本次大会代表选举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举单位划分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次大会共分为13个选举单位,即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管理学院、经济与政法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商贸学院。

二、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

1、代表名额:湖北工业大学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105名, 其中女代表为42名,占代表总数的40%;同时注意各年级的分布。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1。

2、代表的分配原则:代表名额主要依据团的组织分布情况、团员数量及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分配;对教工以及团员人数较少的选举单位给予适当照顾。

三、代表的条件:

1、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力求上进,成绩优良。

4、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为人诚实,作风正派,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同学们的拥护和信任,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5、坚持原则,有对同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愿,有参政议事能力,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6、在校期间未受违纪处分。

三、代表的产生办法

各学院学生会按照名额分配及构成要求,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全体学生对照代表条件反复酝酿,按多于应选人数的20%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报各分党委、团委和校学生会审查。审定后,以各学院为单位召开学生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在代表候选人中选举学代会代表,并报学代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四、代表选举时间安排与要求:

1、各选举单位于9月8日前完成代表候选人推选工作,9月9日将推选结果和代表候选人登记表报校学生会(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人数的20%)。

2、经审定后,各选举单位于9月15日前完成学代会代表选举工作,于9月16日将选举结果和代表登记表报校学生会。

附件:

1、共青团湖北工业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 共青团湖北工业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

3、共青团湖北工业大学第一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共青团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

湖北工业大学学生会

二00五年八月二十日

主 办:共青团湖北工业大学委员会 联系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 网络维护:傅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