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大校园建管处基建科职责范围
1、负责房屋、道路、水电、绿化等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报建、设计、招标、监理、验收等管理工作;
2、负责开工前期的“三通一平”工作;
3、负责施工现场的质量、工期和技术管理工作,检查工程质量、督促工程进度,帮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难题,杜绝质量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对设计、施工中存在的不合理部分提出变更修改意见,核实预算内预算外工程量;
5、参与各种材料、设备的认购工作,严格监督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和数量,禁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工地;
6、协调各施工单位及监理公司之间的关系;
7、组织评比“文明工地”等工作;
8、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工作;
9、负责保修期内工程的保修工作;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湖北工业大学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