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大校园建管处土地管理办公室职责范围
1、责编制年度各类用地计划,并进行统计分析;
2、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规,结合学校发展和规划进行政策调研,起草有关规章;根据学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土地利用规划编修和管理;
3、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分析、地籍管理、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
4、根据事权范围的划分,对各类用地项目进行土地预审,实施国有土地划拨审批及管理;
5、实施集体土地征收、征用项目的审核并报送市相关部门,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6、组织开展违法用地查处等工作,负责学校权属土地的拆迁工作;
7、负责土地权属确认工作,办理土地权属分割、合并等手续;
8、负责学校土地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新土地储备的业务管理;
9、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湖北工业大学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